班主任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奋发向上、勤奋学习,实现“作风优良、能力突出、身心坚强”的育人目标,创造一流的“镐京”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主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为人师表。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心,热心并善于做学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甘于奉献,全身心为学生服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英语通过四级。

  4.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纪律、服从领导。

二、班主任的职责

1.宣传教育工作。在院学生处的领导下,积极引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2.稳定生源、收缴学费工作。向学生宣传本学院的办学实力及本专业的发展前景、三本的办学优势及其特点,使学生树立信心、坚定决心,安心学习,奋发向上,并克服困难,按时向学校交纳费用。

3.提高教学质量工作。随堂听课、保证课堂纪律及学习秩序,严格执行课前预习制度,及时完成批改作业的任务,达到高质量、高水平。

4.建立良好学风工作。经常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风,在班级形成奋发向上的学习风气。

5.创建先进班集体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积极向上的、有创意的、形式活泼的各项活动,使全班形成一个人人爱集体、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师生关系融洽,既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学习质量高、全面完成学校各项工作指标,又生动活泼、人人心情舒畅的局面。

6.掌握思想动态工作。准确掌握全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对学生思想、学习、生活上出现的实际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及指示精神,根据本班实际予以实施;按时向学生处及院领导通报有关情况,对于较重要的问题及时汇报、请示。

7.维护纪律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深入学生宿舍,抓好文明宿舍工作;与学生打成一片,对学生进行安全、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对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对违规学生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做好思想工作。

8.疏导稳定工作。及时处理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9.积极做好组织工作。负责班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鉴定、就业教育与指导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向党团组织输送优秀人材。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

1.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根据学生处的工作总体安排,开学初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工作计划、学期进行中及时记录本班的主要工作,根据学生处的要求,及时口头或书面的汇报具体详细的各项工作,期末要有书面工作总结,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2.增强思想工作的主动性。做好面上的学生思想工作,坚持周评、班会制度,班会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班会要有讲评提纲,注意提高班会质量。通过班会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正确引导,切实搞好班风建设。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经常与学生开展谈心活动,班主任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谈心交流思想不少于一次,谈话要做到有的放矢,准确掌握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并做好谈话记录。对于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及时开展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保证思想信息渠道的畅通性。班主任实行跟班制,带班出操、随堂听课,及时解决学生在课堂上出现的问题;熄灯前检查学生归宿情况;假期中掌握学生的离校及返校情况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报,较重要的问题除了向院领导汇报外,还要与家长及时沟通,要掌握学生思想波动的脉搏,坚决杜绝对学生中的情况心中无数,重要问题不及时反映的情况产生。

4.确保工作系统的可靠性。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班主任的领导下,组建班委会、团支部。班主任要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教给干部恰当的工作方法;引导学生干部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在学生中发挥表率作用,使班干部成为班主任的有力助手,沟通班主任与学生工作之间的桥梁。学生处是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班主任要接受学生处的指导,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向学生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班级工作条例(试行)”的执行及学院所布置其它工作的圆满完成,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推诿、拖拉的情况发生。

四、班主任的聘任与管理

1.班主任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

2.班主任由学院负责聘任,在院学生处备案。班主任所带班级数由学院根据情况决定。

3.班主任因其本人原因不能行使其职责或经考核不合格,根据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4.班主任上岗前应接受一次系统的培训,培训计划、内容由学生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班主任的考核由学院领导及学生处负责,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2.考核内容应结合本人履行班主任职责和工作实际,主要由以下五个方面:

(1)履行班主任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如学生入学巩固率、学费上缴率等;

(2)本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班风、班貌、班级的整体情况;

(3)各种评优、重大活动、各种赛事的名次;

(4)有无责任性的事故及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5)关心爱护学生情况。

3.考核的程序:

班主任书面总结本学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

学生处递交全年各项工作的考核成绩;

征求教务处、人事处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

征求院领导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

4.考核的名次,根据所有考核内容评分,并依实际情况,每个单项予以不同的权重,最后获得总分,据分排出名次。

5.奖励办法:按照工资与津贴分配制度进行奖励。

本办法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