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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
2014-05-14

    为了促使我院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将“作风优良、能力突出、身心坚强”的校风造就为镐京学院大学文化,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每学期在全体学生中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我院在册在读学生。

二、评选标准

1.作风优良

(1)有一定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团队荣誉感;

(3)全学年无处分记录;

2.能力突出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端正的学习态度,有一定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勤学好问,成绩优秀。

(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并在各项测试、竞赛中成绩优良;

3.身心坚强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且成绩良好;

(2)坚持早操和课外活动,全学期病假不超过一周。

三、降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降等:

(1)课程有重修者(一门一等);

(2)英语四级考试低于390分者;

(4)寒暑假社会实践低于70分者;

(5)《品行修养》课成绩低于90分降一等,低于80分降两等;

(6)所在宿舍在一学期评比中,有被通报批评者;

(7)未按期缴清学杂费者;

(8)其他班主任认为应该降等者;

四、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以班主任所带班级为单位,按全班同学学分绩排序,由高到低按条件限制递进评出。名额按学生总数40%评定,其中一、二、三等按照1∶1∶2给出。

    班内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在全班学生干部中按每30名同学1名优秀学生干部(四舍五入)的标准确定。

    提升学生管理能力校内实践队优秀学生干部,由实践队依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期末综合考核结果评定,名额20名。

所有获奖人员需在班内(实践队中)公示24小时,如无异议报学生处审定。

五、奖励办法:

    所有获奖学生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学金,同时记入学生档案。
    奖学金标准:三好学生一等,200元/名,二等,150元/名,三等,100元/名,优秀学生干部,150元/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