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响应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次修订)》和党员发展计划,我院2019年计划发展党员282名,其中教工10名,学生272名。经11月5日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了本年度各支部发展计划(附件:镐京学院党委2019年发展党员计划)并对发展党员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发展学生入党,既要考察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立场。

二、发展对象选拔条件

必须是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取得党课结业证书、且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者,按推荐比例1:1.5进行听取党小组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推荐。大四原则不发展,特殊情况参考第五条。

三、大学生发展对象推荐有以下任意情况之一需提交支委会讨论酌情推荐

1.品行修养成绩低于90分者。

2.上学年考试有不及格者。

3.全院通报进行处分的学生。

4.素质较差,有不良言论及行为,尤其是公开场合吸烟者。

四、确定大学生拟发展对象

根据1:1.5比例推荐的发展对象进行以政治标准为首位,开展大学生发展对象综合测评积分办法,见附件1: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关于大学生发展对象综合测评积分办法

五、大四原则不发展,特殊情况发展要求

符合以上党员发展基本要求且有突出进步和表现者,可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事迹推荐表”进行申请,申请条件参考《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关于大学生发展对象综合测评积分办法》中4.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经过支部审查,总支审批,报党委备案,推荐对象汇总至“表一、表三”。

六、拟发展对象公开答辩

各支部成立答辩小组,公示答辩人员。通过现场答辩给出答辩意见,强化拟发展对象的思辨能能力、党性修养、普及党的知识。

答辩小组:党总支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

与会人员:答辩小组、答辩人员、在校学生党员、教工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答辩者所属班级,每班5人)

答辩形式:以支部为单位公开答辩,每次答辩至少20人参与。(答辩人数超过50人的支部,设立党小组的可开展党小组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可为:党小组长、学生党员代表、群众代表)

答辩内容:1.自我陈述3分钟,有PPT(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过程、现实表现、目标方向)。2.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党的基本知识、热点问题、个人问题)

答辩成绩:按照附件2:入党答辩评分要求与成绩计算,答辩成绩通过积分换算计入综合测评。

七、发展对象的确定

通过综合测评合格的拟发展对象接受班级的群众民意测评。

班级成立群众民主评议小组,由不在当期推荐发展对象人选中的成员组成,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民意测评,填写群对意见调查表。

支部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最终按照拟发展人数1:1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八、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镐京分党委就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人选进入发展党员的下一阶段。

九、推荐教工发展对象需满足的条件

1.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汇报思想工作,按时参加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上,团结同志,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效果突出,在我院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3.符合党员发展的其他条件。

请各支部在推荐表中说明学生、教工学习、工作及相关情况,于2019年 11 月8日前将推荐对象按要求报学院党委。

中共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党员的发展综合测评积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