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统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7 浏览次数:

各市社科联、各市(区)统计局,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高校社科联,省统计学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咨询水平,推进陕西统计高质量与现代化建设,提升统计“数库”、“智库”质量,增强统计服务的前瞻性、预期性和实效性,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统计局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拟设立“2023年度陕西省统计科学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中国式现代化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路径与统计监测实证研究;

2、陕西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面临问题与关键路径研究;

3、推动陕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4、陕西数字经济的数据交易产值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

5、陕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战略定位与政策路径研究;

6、陕西乡村特色产业与县域经济融合发展政策效应研究;

7、陕西重大战略实施与重大产业(重点企业)布局投资建设区位选择研究;

8、陕西对外开放中贸易主体发展壮大方法与实践研究;

9、陕西联农带农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

10、聚焦陕西经济社会和统计事业发展的其他需要研究问题。

以上列示为研究方向,具体题目申报者可自行拟定,要求研究课题必须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能够解决陕西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创新统计工作流程和方法,切实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实施。现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需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4.遵守《陕西省统计科学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陕西省统计科学研究所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汇总表传至指定邮箱(详细地址见后),相关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载。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项22项,每项资助为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统计局、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给项目依托单位。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书面提交3-5万字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三)省社科联、省统计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成果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统计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统计局根据需要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统计局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报送至学校科技处。